11月25日,学校特约监察员聘任仪式在长清校区二楼报告厅举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胡凤莹出席仪式并为5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会前,胡凤莹分别与每位特约监察员进行交流,介绍特约监察员的职责权限,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大家都表达了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的决心。此次聘任的5位特约监察员,是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等部门和有关党组织协商推荐并报学校党委批准,产生的首批特约监察员,有党的十九大代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政协委员,有中共党员、无党派人士,来自不同校区、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聘期3年。特约监察员将聚焦学校纪检监察中心工作,着力发挥对纪检监察机构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学校纪委将健全和完善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和工作办法,出台《山东艺术学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协调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充分吸纳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促进监督工作发挥实效,同心同向同力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聘任仪式。
(供稿:纪委机关 作者:王英 审核:尚新宇 摄影/编审: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