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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隆重举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聘任仪式
发布日期:2012/06/27  

6月27日上午,我校“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聘任仪式在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刘晓静教授被聘为民族音乐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党委书记任运河在会上讲话,院长张志民代表学校与刘晓静教授签订了“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工作合同并颁发聘书,副院长刘大力及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音乐学院和音乐教育学院所有班子成员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了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刘大力副院长主持。

任运河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是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泰山学者”一期建设工程实施期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校音乐学成为山东省唯一的音乐学科“泰山学者”岗位。这次民族音乐学“泰山学者”岗位的设立,使我校的“泰山学者”岗位增至两个。这是学校在“十二五”关键时期取得的又一大标志性成果!我们在分享胜利喜悦的同时,也要时刻谨记,接下来两个岗位的建设任务还十分繁重。现在,我们的音乐学“泰山学者”岗正面临着中期考核,民族音乐学“泰山学者”岗刚刚建立。可以说,“泰山学者”岗压在我们肩头的担子重如泰山。

任运河书记就学校“泰山学者”岗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严格按照要求,发展好“泰山学者”岗。要认真领会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的精神,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好学校应尽的义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建设发展好“泰山学者”岗,使我校的“泰山学者”岗成为汇聚高层次专业人才、打造高水平学术成果、引领高端学科建设的高地,为学校的学科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二是要及时落实待遇,保障好“泰山学者”岗。学校党委行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泰山学者”岗建设工程的文件精神,及时足额兑现“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其团队的各项待遇,并且从科研用房、条件保障、人员聘用等方面对设岗学科给予重点支持。三是要全面优先支持,呵护好“泰山学者”岗。“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到岗后,除了物质保障,学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努力营造好特聘教授施展才华的人文环境、学术环境和舆论环境,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广阔的舞台。要营造“尊重特点、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学术氛围,切实保障特聘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中的自主权、优先权。要优先支持特聘教授科研立项、成果推广、著作出版,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提供优越条件;要优先安排“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四是要组好学术团队,建设好“泰山学者”岗。希望民族音乐学“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其团队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结意识、合作意识的引领下,同舟共济,精诚合作,扎实推进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要强化科学研究,深入探求学术本质,力争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使该学科成为高层次音乐学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及知识创新基地;还要充分发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岗位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我校学科建设和学科梯队建设,尽快在我校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一批富有竞争力的优势学科和科研基地,为我校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创造条件,为实现学校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刘晓静教授表示,作为岗位负责人,一定会团结带领研究团队的每一位成员,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积极作为,为民族音乐学“泰山学者”岗建设,为山东艺术学院学科建设,乃至为全省的音乐教育与文化建设贡献力量,力争把该岗位建设成山东省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示范平台,建设成山东省优秀音乐人才的培养高地,使该岗位在保持全省领先地位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其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并推动所属学科不断向博士授予单位迈进。

仪式上,组织部负责人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公布文件,音乐学院负责人代表设岗单位发言。

(供稿:人事处 摄影/编辑:李维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