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在长清校区召开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学校纪委书记、协调小组组长胡凤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详细解读了《山东艺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办法(试行)》,听取了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任务,自觉从学校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协调小组调整充实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学校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要主动担当作为,履行好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开展有力监督将各类问题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做到问题共抓、情况共享、成果共用,形成监督强大工作合力;要准确把握协调小组成员职能定位,严格工作标准,着力形成问题收集、线索移交、案件查办、问责处置等闭合责任链条,织密横向纵向监督网络,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着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权责意识,对照工作办法及自身职责,创新方式方法,优化解决方案;要立足职能定位,着力研究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形成内控闭环。协调小组要对各成员单位的汇报材料汇总分析,分类研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的议事协调作用,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学校党委办公室、巡察、纪委机关、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纪委机关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供稿:纪委机关 作者:王本存 摄影:谢昱东 审核:尚新宇 编审: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