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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2/06/03  

6月1日,我校在长清校区举办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专题培训。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规划处处长刘立明、我校副院长刘晓静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艺术实践与创作处、艺术研究院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教研室(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艺术创作骨干等12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上,刘立明围绕国家艺术基金发展的阶段历程、专家评审方式、创作导引方向,新开展资助项目的申报方式、时间节点,舞台艺术资助项目中容易混淆的创新性、跨界融合项目的界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重点分析了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的重点,以及重大现实题材作品、重大革命题材作品、重大历史题材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作品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最后,刘立明结合我校历年立项数据情况和专业特点,详细解读了《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和相关申报要求。

刘晓静指出,学校高度重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制定出台了《国家艺术基金资金配套办法》等制度文件,全力保障立项项目的顺利完成,截至目前,我校共有35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成果颇丰。她强调,要全面做好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专业优势和创作能力,推出一批优秀艺术作品,培养一批优秀创作人才,为我校学科建设、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专题培训的举办,进一步宣传普及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知识,充分调动了我校教师申报项目的热情和开展艺术创作的积极性,为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供稿:艺术实践与创作处 作者:鞠抗抗 摄影:张璐 审核:孔令强 编审: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