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总工会决定,表彰一批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山东省工人先锋号。我校舞蹈学院负责人赵宇教授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赵宇教授长期致力于舞蹈编导、舞蹈研究和舞蹈教育;先后荣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山东省文化系统专业人才、山东省十佳文艺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其作品荣获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节目一等奖、创作银奖、演出金奖,第四届“荷花杯”舞蹈比赛铜奖等多项国内省内大奖;2009年被教育部、人事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供稿:工会 采写:余梦 编辑:李维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