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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作品获2017年度山东新闻奖
发布日期:2019/01/10  

    近日,2017年度山东新闻奖(高校报)复评作品评选揭晓,我校1件作品获山东新闻奖(高校报)复评作品奖。
    在此次山东新闻奖(高校报)复评作品评选中,我校王志军、彭丽撰写的《山东艺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民族歌剧<檀香刑>成功首演》获得三等奖,系我校首次。此前,该作品曾获中国高校校报协会2017年度好新闻二等奖和山东高校校报协会2017年度好新闻一等奖。
    据悉,山东新闻奖是我省新闻界的最高作品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由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主办。

 

(供稿:党委宣传部 审核:张磊 作者/编审: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