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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通过教育部评估
发布日期:2018/12/25  

    近日,教育部《关于通报2018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评估结果及后续工作要求的通知》公布,由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负责招生和教学的“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
    教育部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是对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合格性评估。我校接到评估通知后,于今年4月启动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评估工作,历时近7个月。在评估过程中,校党委和行政对合作办学项目参加教育部评估高度重视,听取专题工作汇报,明确推进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动员会、评估自评报告撰写专题工作会,第一时间组建评估小组;学校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评估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遵循评估的8个一级项目指标、22个二级项目指标、48个指标要求观测点,开展了针对性的工作,对该合作项目三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逐项完成评估系统中电子版信息和材料的整理与录入,同时撰写出内容充实、阐述条理的自评报告,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全部评估工作,并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为该项目在下一个办学周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4年,经教育部审批通过,我校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于2015年开始招生,目前已招收2015、2016、2017、2018四届学生,在校生272人。该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是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质量的充分认可与肯定,有力推动了相关学科领域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师资建设,成为我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之一,为推进我校国际化合作办学发挥了良好示范效应,全方位助力我校建设现代化高水平艺术大学。  


(供稿: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作者:杨慧芹 审核:梁静 编审:王志军)